“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我省今年起招收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
大西北网讯 6月15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为有效解决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性缺员问题,我省将于2021年起安排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招生计划。
据了解,从2021年开始,每年通过定向委托培养、在职教师在岗培训等方式,为我省乡村学校特别是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培养补充一批能胜任多门学科教学的小学全科型教师,使乡村学校拥有一批知识和专业结构合理、“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小学教师队伍。
该计划采取“指标到县、倾向招生、签订协议、合格聘用、定向服务”的培养模式,培养院校为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服务方向为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
招录条件方面,须为志愿从事乡村学校教育事业的甘肃籍高考考生;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培养方向的学生参加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后,要与报考的设岗县(市)和培养院校签署培养就业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小学全科型教师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定向培养的小学全科型教师所在专业名称为小学教育,方向为小学全科型教师,本科层次学制4年,专科层次学制3年,师范教育类。拟被录取的小学教育专业定向生,必须按规定签订经协议地县级人民政府(报考的设岗县、市)和被录取学校(培养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小学教育专业定向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鹏伟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