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据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26日,大连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大连“5·22”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2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投资失败无法接受,失去生活信心,遂产生报复社会心理。11时40分许,刘某驾车沿唐山街行驶至五惠路路口时,在等候绿灯指示后突然在7秒钟内将所驾车辆车速从0时速加速至108公里/小时(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并冲闯红灯,以驾车冲撞路人的极端方式实施犯罪,造成5死5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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