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遇电信诈骗民警出手挽回损失
好险呐!5万元钱差点就没了
大西北网讯 近日,兰州新区公安局中川东区派出所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遭遇电信诈骗后,快速处置,成功帮助受害人止付资金挽回损失。
7月5日下午3时许,兰州新区公安局中川东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马某报警称:其老伴巨某中午接到一陌生电话后,便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离开家里,并于当日下午2时22分在彩虹城南门银行取了5万元现金,现在不知去向,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之中,疑似遇到电话诈骗。
警情就是命令,在联系巨某无果后,民警深知遇到电信诈骗案件的前半个小时是黄金止损时间,为了和骗子跑赢时间,民警一边不间断拨打巨某的电话,一边运用派出所自建辖区微信警务工作群通知辖区银行及时发现巨某。同时,派出几组民警和老人家属火速赶往临近辖区银行网点寻找老人。当日下午3时20分,民警在纬三路兰州银行找到了巨某,但老人已将5万元现金存入新办理的自称为“保险账户”的兰州银行卡内,且已将卡号和密码告诉对方。老人不相信遇到电信诈骗,坚称不给对方钱会抓人,执意不将卡内所存的5万元现金取出。情急之下,民警在征得巨某家属的同意后,在ATM机上连续错误输入三次密码,将银行卡冻结,及时为老人止损5万元。后经详细了解,巨某称在当日中午12时许,接到自称为公安局的电话,说老人银行卡内的现金涉嫌洗钱,不转移到由对方所称的警察保管的安全账户内老人的家属会受到人身威胁。在民警的耐心解释后,巨某才知道自己遇到了电话诈骗。随后,民警陪同巨某及其家属在银行内将5万元现金取出,成功地阻止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民警提醒市民,在遇到诈骗案件或发现上当受骗后,请一定记住以下几点:如果是在ATM机上向对方转账,务必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撤销此笔转账。如果通过网银等方式向对方转账,保持冷静,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报案时将对方的银行卡号、手机号码、被骗金额等主要信息清楚地告诉警方。公安机关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要求群众向私人账户转款,不会要求到ATM机上进行操作,接到此类电话切勿相信。
有人在冒充公司老板诈骗财务人员兰州反电诈中心紧急发布预警提示
短短半月连发数起电诈案件
据反电诈中心民警介绍,自6月24日至7月9日,我市连续发生数起冒充公司老板、负责人诈骗财务人员的案件。
6月24日,某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会计被人冒充公司老总要求转账被骗3万元。7月4日,某公司会计张某被人冒充公司老总实施诈骗,被骗转账49万元。7月5日,某电子公司财务人员郭某被人冒充老板拉进一个新群,里面都是一些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公司领导,后该群内某领导要求郭某打48万工程款到相关账户。事后,郭某和公司老总核实才发现被骗。7月9日,某汽车配件公司会计被人通过QQ冒充老板要求转账8万元后发现被骗。
骗子作案三步走:盗号、潜伏、行骗
民警告诉记者,在几起冒充公司老板、负责人诈骗案件中,骗子实施诈骗主要针对的是公司的财务人员,主要的作案流程大体有三步:
一是盗号。骗子假装财务人员,加入财务人员QQ群,伺机盗取财务人员的QQ号码、密码。盗号时,骗子在财务人员QQ群上发一些诸如“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会计证办理”等文件名的“木马”链接,财务人员一旦点击链接,“木马”就会获取其QQ号码、密码,并反馈给骗子。
二是潜伏。盗取财务人员QQ号码后,骗子会潜伏在财务人员QQ里偷看聊天记录,包括进出账情况、老板或公司负责人与财务人员交流的语气、方式等等,潜伏期从一个月到半年不等。
三是行骗。时机成熟时,骗子会将财务人员QQ好友中老板QQ删除或拉入黑名单,然后再冒用老板或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资料注册一个新的QQ号,将新QQ号加入财务人员QQ好友中,当财务人员再与老板或公司负责人用QQ交流时,骗子就学领导的口吻要求财务人员汇款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凡要求转账汇款,一定要核实清楚
为做好此类案件的防范工作,兰州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全市公司企业财务人员,不要轻信QQ(群)、微信(群)中涉及公司转账汇款信息,对公司老板、负责人或其他人员通过网络社交工具要求转账汇款的,要认真识别,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添加陌生QQ、微信的好友申请,特别是涉及公司老板、负责人名字的QQ、微信,一定要电话或当面核实清楚。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针对QQ、微信要求的转账汇款,必须经过公司老板、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核实确认。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