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8个部门单位联动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
游客不文明行为可能被记录通报
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文旅局、兰州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兰州市2018年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实施方案》。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文旅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动,共同推动兰州市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严格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管理
《实施方案》提出,兰州市将组织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将案例、照片、视频等在市内主流媒体集中曝光。做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采集认定,各区县文体(文广、旅游)局要与相关部门配合,在辖区内各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明确责任部门与具体负责人,继续做好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记录工作,及时对不文明行为事实与游客本人进行确认和劝阻;对于情节严重,且不听劝阻的游客,采取视频、图片等方式记录其不文明行为,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确认游客身份信息;导游以及景区(点)、宾馆饭店工作人员发现游客不文明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对于不听劝阻的游客,要及时上报所属企业。严格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体制,各区县文体(文广、旅游)局要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核实确认,并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带队导游或领队在组织旅游团队旅游行程中,负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责任,应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导游或领队应及时报告旅行社,旅行社要及时报告市级旅游管理部门,市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报告;导游或领队有责任及时予以劝阻,若情节严重、不听劝阻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报警并劝其退团。
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带队导游、领队应当对自己所带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进行总结,并出具书面报告给单位负责人。对列入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经旅游管理部门核实后,通报给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可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同时,兰州市还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违规行为,培育人们守法旅游、文明旅游的意识和习惯。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兰州市文旅局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工商局重点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