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交警大队综合治理:乱停乱放共享单车,罚款30元

时间:2018-04-23 11:0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裴强 点击: 载入中...
  乱停乱放共享单车,罚款30元
 
  城关交警大队综合治理共享单车停车乱象,本月已有28人被处罚

 
  交警对人行道上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摆放。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裴强摄
 
  大西北网讯  随着天气一天天转暖,马路上骑行共享单车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共享单车使用起来方便、廉价,但同时也给管理人员带来了难题,个别使用人员素质不高,单车占道、无序停放,甚至骑行后将单车直接扔在马路上就离开了,扰乱了交通秩序,阻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也损害了城市形象。
 
  针对以上乱象,从4月1日起,兰州城关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全辖区范围内,对共享单车的交通违法进行了综合治理,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大队要求各执勤中队充分发挥“路长制”的作用,每天加派警力对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内的共享单车进行拖离,对于在人行道上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摆放,截至4月22日共拖离共享单车526辆,规置整理乱停乱放单车数千辆。同时,城关交警对摩拜、OFO等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约谈,建议商家对首次乱停放单车的用户停止使用,对于多次乱停乱放的用户注销使用。
 
  与此同时,城关交警加大警力投入,充分发挥路长网格员的作用,力争在第一时间发现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人员,并进行现场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甘肃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对当事人处30元的罚款处罚。截至目前,已有28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因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受到处罚。
 
  城关交警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并结合近期开展的“三反一查”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消除了共享单车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加强对骑车人的安全警示教育,树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
(责任编辑:苏玉梅)
>相关新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