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河连城一级水电站位于甘肃省永登县连城镇上游8km处的大通河右岸,是甘肃省大通河岗子沟—淌沟河段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第四级分级电站,处于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大通河连城一级水电站于2002年开始前期工作,2004年6月电站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06年10月建成并网发电。
该水电站是一座低坝引水式小型水电站,主要由引水枢纽、引水系统、电站厂房三大块组成,主要任务为发电。电站水头15.5m,最大引水流量79.1m3/s,单机引水流量19.7m3/s,安装4台2500kW机组,总装机容量10000kW,年平均发电量4533.6万kWh,保证出力为1994W,年利用小时数7853h。
大通河连城一级水电站建设单位为兰州河桥硅电资源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并编制《大通河连城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邀请甘肃省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21日在兰州组织召开该项目技术审查会,项目后评价报告书通过技术审查会并修改完成,现按照《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的通知》要求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和专家组审查意见对社会进行公示,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总
联系方式:13893109123
公示单位:兰州河桥硅电资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