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宪法的忠实尊崇者和坚定执行者
——“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系列谈之三
本报评论员
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宪法只有全面扎实实施,才能更好发挥国家根本法作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随后,新当选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也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强决心,是尊崇宪法、执行宪法的率先垂范。在本次宪法修改中,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也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有力举措。
宪法的力量,不仅在于其至上的地位,更在于其全面有效的实施。加强宪法实施,就是要使宪法从文本变为行动,将我们对宪法的尊崇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法治实践,实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实现“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从而达到依宪执政、依宪施政的目的,彰显宪法价值。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宪法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这些都是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我们要倍加珍惜,进而更加自觉地做宪法的忠实尊崇者和坚定执行者。
今天,我们强调宪法的贯彻实施,是因为宪法的实施水平与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息息相关,也是因为当前在宪法实施中还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欠缺,等等。我们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宪法实施水平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宪法实施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唯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实施并不断发展宪法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唯有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能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唯有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才能深入人心,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其中的每一步都在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上留下了辉煌印记。迈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更好发挥其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我们就一定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