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兰州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企业招聘行为。按照规定,公开招聘适用范围明确为兰州市各市属、县(区)属国有企业。
招聘方案实行网上统一发布
规定指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可自行组织,也可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国有企业招聘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招聘岗位描述(需求数量、条件要求及薪酬待遇等)、招聘方式、报名办法、资格审查、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咨询方式、拟聘人员公示渠道和监督渠道等内容。
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方案实行网上统一发布,应至少提前一周将招聘信息报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兰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报名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同一批次招聘中,不得降低或提高已公开发布的招聘条件,当次公开招聘发布的岗位未招满或需增加招聘数量的,要在招聘工作结束后另行组织公开招聘。企业招聘活动结束后,招聘企业要在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公共媒体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落实国企公开招聘回避制度
根据规定,国有企业招聘将落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国有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