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支付宝在带来支付便利的情况下,也成了犯罪分子垂涎三尺的对象。
近期,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破获的14起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就是通过支付宝刷消费账单方式骗取商家支付宝账户或银行卡内现金的。
2018年1月10日,肃州区居民冯某到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2017年12月25日,一名自称酒泉支付宝口碑店员工的男子到其上班的肃州区某精品商贸超市,以可以通过使用支付宝“蚂蚁花呗”线下分期活动增加超市网上知名度并提高营业额为名,骗取其支付宝“蚂蚁花呗”账户内5991元人民币。随后,刑警大队又陆续接到此类报案10余起。
3月12日,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成功抓获。在审讯中,马某承认利用其在酒泉某支付宝合作公司上班时机,以为商家办理支付宝“口碑商家”和利减补贴、线下分期等活动为名,通过支付宝刷消费账单方式骗取商家支付宝账户或银行卡内现金,作案20余起的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