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和各项工作的主心骨、顶层设计的规划师和基层发展创新的引领人,是我国各项事业发展成功的根本保证。换言之,党的领导是国家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体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整体的,而不是片面的、局部的,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都不应该弱化党的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才能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所取得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概念,作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抉择,这是新时代对全面深化改革所面临的目标和任务作出的新的科学判断。
国家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新时代,我们党要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就必须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能是一句空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一切工作当中,是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真正贯彻在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方方面面。
国家治理向前推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国家治理的成效实际上取决于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国家治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党的全面领导实现的过程,党的全面领导必须贯彻在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逻辑转变与战略选择。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能是一句空话,必须真正贯彻在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之中。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践中,党必须真正发挥好全面领导的作用。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才能在继往开来中解决存在的障碍和弊端,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既解决好党的自身建设问题,又要把党的全面领导的原则体现到党同国家政权和社会的关系问题上。
与此同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给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一以贯之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里的“一以贯之”强调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勇于自我革命和不断奋斗精神。在历史的各个节点上,中国共产党以这种勇于自我革命和不断奋斗的精神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断胜利。在新时代,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这既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和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作者分别为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导;中共重庆市委党校讲师)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