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兰州树屏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兰州树屏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位于选址位于树屏产业园核心区东南角,为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0.2万m³/d。项目一期占地面积9.67亩,预留远期建设用地9.67亩,配套建设园区内张家沟污水管网2.9km,设计采用混凝沉淀+CASS工艺+曝气生物滤池工艺为主导污水处理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后压滤机脱水方案;污泥脱水后运至垃圾场填埋,污水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项目总投资3006.97万元。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除臭装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污泥根据鉴定情况,一般固废进入永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危废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噪声源较少,噪声强度较低,经措施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工程污泥根据鉴定情况,一般固废进入永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危废送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在厂区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污泥贮存处。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后排放到空气中。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及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治理措施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符合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选址较合理;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项目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较好;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㈤评价机构及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联系人:华主任
联系方式:13919274183
评价机构名称: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牛明
联系方式:18719784900电子信箱:1550513809@qq.com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兰州树屏产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