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这个市近日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由镇级政府统筹使用,实现“一个水龙头出水”,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据介绍,海口市通过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等方式,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同时,管理办法规定了专项资金五大方面的具体用途。海口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将资金全部下达后直接分配到镇,由镇统筹使用,实现市、区、镇“直通车”和“一个水龙头出水”,以便于资金监管和精准使用。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海口市还建立起支出每日报送制度,切实有效地推进扶贫项目进展。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前提下,对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支付进度、农户提供物资的报账凭证等流程进行创新,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完)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