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扶贫办获悉,陕西近日出台《脱贫攻坚工作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将对各市、县(区)、省级有脱贫任务的部门单位开展常态化督查考核。
督查工作以专项督查、暗访、日常督查为主,对市、县和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实地督查。督查结果关系到各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及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和各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评价。
根据这个实施细则,考核工作由月通报、季点评、半年初评、年终考核组成,以日常督查、实地考评、工作测评等方式,对各级有关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打分。(完)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