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大西北网讯 近日,省审改办印发了《省政府部门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集中清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不合理证明,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复杂等问题。
本次“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息共享、承诺保证四项原则,凡保留的证明事项,必须具有法律法规依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教育、公安等部门制发的有效证明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学历、计生、执照等相关信息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是通过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等方式能够自行查证或查询、征询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今后,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一律不得擅自调整和增设证明种类,保留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