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
科学评估 准确认定农村低保对象
大西北网讯 如何让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更加客观、高效,这既是广大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又是推动民政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的课题。11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为破解农村低保对象认定难题,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会的精神,结合我省农村低保工作实际,省民政厅在农村低保对象“3+1”综合测评认定办法(即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为主要条件,结合民主评议结果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科学评估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程度,准确认定农村低保对象。
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由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财产情况、家庭大额支出情况、民主评议情况等5个指标组成,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综合评估得分最高者排名最前,为最困难家庭。
其中:家庭成员情况分值为40分,主要考虑户籍人口中务工人数、务农人数、其他人数、主要劳动力部分丧失人数、主要劳动力完全丧失人数、无劳动力人数。
家庭收入情况分值为30分,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家庭财产情况分值为10分,主要考虑大型农机具、设施或规模种植、设施或标准化养殖、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住房、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电子产品等。
家庭大额支出情况分值为15分,主要考虑“因病支出”、“因学支出”等情况,其他大额支出不计入此内。
民主评议情况分值为5分,主要参考参加评议人数和获得的票数,来评议申请低保家庭的群众认可度。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