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发布实施
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监管有了首部地方标准
大西北网讯 兰州晨报记者从9月25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中药材大省,历时五年编制的《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试行)》(第一册)近日发布实施。不仅填补了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生产和监管的技术空白,也意味着甘肃中药配方颗粒监管有了首部地方标准,更标志着甘肃中药配方颗粒科研生产向科学化、标准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存文介绍说,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已在我国30个省的1000多家中医院使用,部分省份或地区已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临床需求旺盛,市场前景巨大。但由于我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建设滞后,发展中药配方颗粒缺乏技术标准支撑,严重制约了全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试生产、使用活动的开展和中药现代化转型。此次编制的《标准》,为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试生产、使用、检验和监管提供了法定技术依据。
据了解,本册《标准》主要收载了具有我省特色的药材、大宗药材和临床常用的193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标准,如当归、黄芪、党参、甘草、大黄等,地域特色鲜明。同时,为满足中医临床使用需求,还收载了常用炮制品的配方颗粒标准,如甘草与炙甘草的配方颗粒标准等。
据李存文介绍,《标准》科学设立了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等质量控制指标,对101个品种设立了含量测定项目和试验方法,对134个有效成分或活性成分的含量进行测定,规范了中药配方颗粒科研生产使用行为,为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