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9月18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加强省属高校债务管理,规范省属高校银行贷款行为,控制债务规模,防范财务风险和信贷风险。
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对省教育厅系统政府债务进行了审计,发现部分高校2015年至2017年存在变相或违规举借债务的行为。为此,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债务管理机制,严控政府性债务规模,有效防止过度举债,守住全省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天花板”。按照“谁举借、谁偿还”的原则,各举债高校作为还债主体,要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监控制度。省教育厅将对债务余额大、风险高的单位发布风险预警,对债务偿还较好且余额较上年度有明显下降的进行奖补。同时,各高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
各高校要把债务管理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要全面开展违规性债务清理整改工作。同时,省教育厅将配合省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和债务风险管控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顶风违纪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