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23日,甘肃省医改办、甘省卫生计生委、甘肃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更新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通知》。
根据我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联合制定了《甘肃省省级医疗服务价格(2017版)》,对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目录编码进行了调整。省医改办组织人员对《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甘医改办发〔2017〕5号)中的“诊疗项目目录”按照新调整的医疗服务目录编码进行更新和调整。自公布之日起按新调整公布的“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执行。2017年7月1日公布的原“诊疗项目目录”废止。
据悉,《诊疗项目目录》2017年版所列诊疗项目共计8476项,其中予以支付的诊疗项目6069项,主要是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1707项,主要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700项,主要是综合服务类项目、非疾病诊疗类检查治疗项目、生活服务类项目以及特需服务项目等。其中,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诊疗项目均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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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