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江西进一步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据江西省人社厅介绍,江西省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在贷款期限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原来最高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江西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已经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创业,可视其经营扩大和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增加的情况,提供二次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和期限根据个人信用状况和实际创业成果评估确定,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