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8日下午,在七里河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内,窗口民警发现一名女子携带本人驾驶证和车主行驶证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她的驾驶证一共被记11分,整个过程由两名曾姓女子陪同。在现场采集完个人照片信息,进一步甄别审核相关驾驶证、行驶证和当事人信息时,当事人无法准确说出车辆车号且神情紧张,说话吞吞吐吐,由陪同的女子补充说明。
两女子的举动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判断两人有买分卖分的嫌疑,于是将三名当事人迅速带至大队办案区。经进一步盘查询问,查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30余张、行驶证8本、非法交易现金500元、手机留言信息30余条等违法证据。在民警的再三询问和违法事实面前,两人如实交代了买分卖分的行为。经查,两名曾姓女子通过张贴买分卖分小广告、在网络发布买分卖分信息、发布兜售买分卖分消息,非法组织联系卖分驾驶人、买分车辆所有人,到各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从中以一分100元不等的金额牟取暴利。因买分卖分违法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此案件已移交辖区西站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七里河交警大队温馨提示:买分卖分违法行为人一般在街头或网络发布广告,一边高价向车主收取费用,一边低价买分。他们分工明确,有人负责联系需要买分的车主;有人负责寻找愿意卖分的人;还有人负责组织车主和卖分者处理交通违法。上述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不论买分人还是卖分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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