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优化国土空间,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安全发展,努力走出一条适合甘肃实际,生态文明建设与转型发展相结合的路子。
我省将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加快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开展祁连山地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积极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启动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开展西北地区极度荒漠化国家公园和甘南尕海湿地国家公园有关工作。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在黄河等重要河流探索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全面落实生态空间分级管控,启动建设“天地一体化”红线监管平台,加快编制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动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建立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在兰州市和平凉工业园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鼓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