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记者获悉,为了简化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经办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兰州市医保局近期调整了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经办规程。从2017年7月1日起,凡参加兰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因病需办理特殊疾病长期门诊(不包括即时审批病种)的人员,在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四个区进行试点。
兰州市原有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办理程序是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办资料,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每月统一将申办资料报送兰州市医保局复审,兰州市医保局复审合格后将申办人资料录入长期门诊信息管理系统,群众办理长期门诊审批最快也需20个工作日,审批环节较多、办理周期较长。
针对此情况,兰州市医保局对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办理程序进行了调整,按照“放管服”的相关要求,下放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权限,由区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审批。以作为试点的西固区为例,对参保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提交复审人员复审,复审合格后,将信息直接录入长期门诊信息管理系统,一次性办结审批,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符合申办条件的群众7个工作日内就可以领取审批单,当月即可在定点医院购买所需药品,极大地方便了参保患者,该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已审批552人。
另外,兰州市医保局对特殊疾病长期门诊审批进行报备管理,将定期组织专家对试点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批的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进行抽检和复核,确保审批工作规范进行,保障医保基金合理安全运行。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