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5月2日上午,高速交警铜城大队白银西执勤点查获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辆临时号牌签发日期为2016年12月6日,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1日。距离查获时间已经过期148天,该车驾驶人员竟然一直未为该车辆办理入户手续,但该车辆一直在上路行驶。
经过对驾驶员贺某询问得知,给车辆未上牌的原因竟然是想等一个“好号牌”。对此,执勤民警告诉贺某,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观或者客观因素就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清楚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车辆驾驶员贺某作出了罚款200元,记12分,并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决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对其驾驶证进行扣留,并责令其按时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