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18日获悉,浙江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社保厅已联合发文,自2017年5月10日起,浙江将执行新的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儿科门诊、住院诊查费均有上浮。
此次儿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共涉及660个项目,其中包括:县级以上儿童医院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次、住院加收10元/日;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类中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临床手术类项目”,“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在原价格上加收30%;调整后的儿童医疗服务价格按“四舍五入”法,单价20元(含)以下的保留到角,单价20元以上的保留到元。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调整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