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期,榆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足本职,积极作为,缜密侦查,相继破获5起诈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2017年1月12日,榆中警方接到受害人张某某、万某报案称,2012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以伪造的一本榆中县城关镇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抵押,以经营啤酒生意周转资金为名义,先后骗取了张某某、万某7万元、3万元现金后携款逃匿。
接报后,榆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追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0岁,榆中县人)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活动频繁,并于2017年3月8日在新疆阿克苏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其对两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家属退赔了受害人刘某某、苏某二人的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10月份,榆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先后接到受害人李某、盛某、宇某某报案称,2015年,周某、赵某以虚构的榆中县某工程必须缴纳保证金为名,与受害人签订虚假《工程承包合同》并骗得赃款20余万元,后周某、赵某携款逃匿。
案发后,榆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高度重视,即从搜集固定证据和分析研判嫌疑人活动轨迹入手,展开全面侦查。经多方工作,2017年2月26日、4月4日,犯罪嫌疑人周某、赵某相继被抓获归案,其家属退赔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2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被依法取保候审、赵某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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