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学李钢精神,做合格党员,当金城卫士”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大西北网讯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落实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向李钢同志学习的决定》,进一步弘扬李钢事迹,传承英雄精神,促进队伍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学李钢精神,做合格党员,当金城卫士”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昨日,全市公安机关李钢同志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在便衣侦查支队举行。
2016年11月30日,兰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民警李钢在缉捕犯罪嫌疑人时英勇牺牲,年仅48岁。李钢同志因公殉职后,他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各级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被《法制日报》评为201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郭声琨、王三运、傅政华、夏崇源、李荣灿、马世忠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大力学习宣传李钢同志先进事迹,为创建平安兰州作出更大贡献。
对此,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学李钢精神,做合格党员,当金城卫士”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据悉,此次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结束,按照集中宣讲(3月1日起至3月31日)、主题实践(4月1日起至5月31日)、选树典型(6月1日至6月30日)三个阶段进行。3月1日,全市公安机关李钢同志先进事迹首场报告会在便衣侦查支队举行,记者在现场看到,由李钢同志生前领导、战友、家属及采访记者组成的宣讲团,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生动反映了李钢同志的感人事迹。前来听取报告的民警一致表示:“战友李钢的事迹使我们全体民警、警辅接受了一次强烈的心灵震撼和深刻的精神洗礼,相信他的先进事迹定会激励广大民警、辅警见贤思齐,奋发向上,积极作为。”
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李钢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是兰州公安民警的杰出代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警辅人员把个人价值追求融入党和人民事业当中,以“平常时刻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险时刻能豁出来”的标准,以点带面、以学促行,不断推出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新模范、新典型、新标兵,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兰州公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