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原董事长一审获刑11年半
十余年受贿1200多万元 积极退赃获轻判
徐建一在法庭上受审。法院供图
大西北网讯 昨天,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党委原书记、原董事长徐建一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判决书所附清单中的个人财产;对徐建一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徐建一利用担任一汽集团副总经理、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书记、一汽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长春市顺航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强等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1218. 974万元。
市一中院认为,徐建一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徐建一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5年3月15日,中纪委对外通报了徐建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他也是汽车集团中首位被查的“掌门人”。已过退休年龄的徐建一曾是全国人大代表,在2015年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徐建一作为吉林团代表参会。
同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由吉林省选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原书记徐建一,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8月13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徐建一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2016年9月29日,徐建一受贿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徐建一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徐建一从长春汽车研究所技术员做起,一直做到吉林省委常委、吉林市委书记,后成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建一也由此成为国内大型汽车集团中首位被查的“掌门人”。记者了解到,十八大后,中纪委加大了对国企反腐力度,在中纪委对央企的巡视中,徐建一落马。(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