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要求其登报谢罪并赔偿每人100万元人民币 市三中院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在中国占领区先后强征3万余名中国劳工赴日从事无偿、繁重的非人苦役。20多年来,受害劳工及遗属在中日两国法院陆续提起诉讼。昨天,又有郭树生等27名中国劳工及遗属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这也是继2014年中国劳工诉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后,在国内提起诉讼的第二起此类案件。
起诉 27人国内诉日企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本次案件涉及的原告包括5名中国劳工,其余为劳工遗属。5名劳工均在1944年5月至10月期间被强掳到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做苦役。劳工们最初在位于日本长野县的鹿岛御岳作业所,后又被押送到位于日本群马县的鹿岛薮塚作业所,受尽折磨。其中年龄最大的郭树生现已92岁高龄,当年被鹿岛公司掳走后,他被分配挖山洞,修建军用机场。
本案被告鹿岛公司当年名称为“鹿岛组”,1947年更名为现名称。根据统计,在侵华战争期间,鹿岛公司强掳了1888名中国人做苦役,一年多内539名劳工被折磨致死。
鹿岛公司成立于1840年,该公司的5个事业所中国劳工平均死亡率达28.5%,其中花冈作业所中国劳工的死亡率高达42.4%。其间“鹿岛组”还制造了“花冈惨案”,东京审判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花冈惨案”是日本违反国际公约迫害战俘和劳工的典型案例。
1995年6月28日,包括当年的劳工大队长耿淳在内的11位“花冈惨案”幸存者曾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正式起诉鹿岛公司,这也是中国劳工战后索赔第一案。
现场 市三中院七日内答复
昨天上午,在3位律师陪同下,本次原告之一的劳工遗属马保恩来到北京市三中院,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递交了立案材料。在收到材料后,法院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作出答复。
中国劳工诉赔案律师团团长康健律师表示,本案27名原告提出的主要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鹿岛公司在中国国内的《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以及日本的《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等多家报刊上,用中、日两种文字刊登谢罪文告。此外,要求被告按每位中国劳工赔偿10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同时被告支付全部诉讼费用。
鉴于被侵害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所涉诉讼标的属同一种类,且起诉时原告人数难以完全确定,符合集团诉讼的条件。如果立案,律师会要求法院发布公告,追加共同诉讼人。
回顾 劳工索赔日企道歉
2014年2月26日,37名中国劳工及遗属前往北京市一中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状,起诉日本焦炭工业株式会社及三菱综合材料株式会社,诉求与本次起诉基本相同。同年3月18日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受理了此案,而这也是此类案件在中国首次立案。
自1995年6月至2005年7月,部分中国劳工在日本法院以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为被告,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日本法院在判决中确认了中国劳工的受害事实。
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4月27日在中国劳工诉日本西松建设株式会社索赔案的终审判决中,确认了日本企业的加害事实,但以中国人已放弃索赔请求权为由,不当免除了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企业的法律责任。
“当年日本共有35家企业涉及此事,至今现存的企业还有23家。今后我们可能向国内法院陆续提起诉讼。”康健律师称。
讲述 父亲被俘赴日挖山洞
本次案件的原告之一马保恩现年57岁,系山西人。他的父亲马海生1944年被掳至日本,先后被分配到鹿岛公司下属的两家作业所做劳工,2002年马海生去世。“我父亲在1943年参加了八路军,是在对日作战时被俘的。他先被送到了天津,后来又坐船被掳到了日本做苦工,直到1945年抗战胜利后才回了国。”
马保恩告诉记者,他小时候总能听父亲讲起当年在日做苦工的悲惨境遇。“每天都在挖山洞,经常一天都吃不上饭,就连身上穿的都是洋灰纸做的衣服。”马保恩说,与父亲一起赴日的众多劳工中,不少人都死在了日本。
■档案
中国劳工
境遇凄惨
2013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首次对外公布日本强掳中国赴日劳工罪行档案,档案内记述了企业概要、劳工的契约书和疾病、伤害、死亡等信息统计。据统计,1942年至1945年,日本先后强征3万多名中国劳工赴日本35家企业的135个作业场从事苦役。据日方资料统计,仅在日本死亡人数就达6830人。被抓捕的中国劳工年龄最大的78岁,最小的11岁,30岁以下者居多。
另据日本外务省记载,中国劳工患病为58954人次,占劳工总人数的151.42%;20992名劳工患传染病,占劳工总人数53.92%;6778名劳工受伤,占劳工总数17.41%;467名劳工因患病或受伤而丧失生活机能,其中217名劳工失明;65732人次患病或受伤,占劳工总数168.83%。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