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记者获悉,省政府10个督查组于9月7日起分赴14个市州和29个省直部门,重点督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通知》要求中的4个方面23项重点工作以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同时,督查组将对以往审计、专项督查、重大项目稽察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落实。
据了解,9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组成10个省政府督查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副厅级领导任副组长,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实地督查。9月6日,省政府专题召开督查动员部署会,对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0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察现场、查阅资料、核查自查报告、组织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实地督查工作。除重点督查工作外,督查组还将对以往审计、专项督查、重大项目稽察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核查,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