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经侦大队经缜密侦查,细致工作,抓获1名女性犯罪嫌疑人,破获1起涉案金额达220多万元的虚构合同诈骗案。
2016年7月14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向七里河公安局移交一起诈骗案件线索:该院审理的马某某(女)与林某买卖纠纷一案,涉嫌诈骗犯罪。接办后,七里河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分管经侦工作的局领导要求经侦大队迅速围绕案件线索展开调查。经多方侦查,七里河经侦大队查明:2014年5月份,受害人林某认识了谎称自己为甘肃某药堂药业有限公司的采购员马某某(女),2014年7月21日,以收购中药为由,林某与马某某代表的乙方签订了中药材买卖合同。林某按合同约定,销售给马某某名贵中药材党参46224千克、黄芪54130千克,共计价值2211788元。收货后,马某某以公司领导不在或开不出发票为由拒不支付货款,且关闭手机不知去向。受害人林某遂以合同纠纷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起诉,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嫌诈骗,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七里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先后赴靖远县、陇西县、甘南等地调查取证。经工作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渭源县活动。该队民警遂于近日前往渭源县将马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女, 53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对其虚构甘肃某药堂药业有限公司名称,伪造公章,与受害人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诈骗受害人林某中药财共计价值2211788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警方提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一些人物欲膨胀,喜欢打擦边球、钻法律空子,自认为智商“高”,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他们又心存侥幸、企图利用法律疏漏逃避打击。岂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马某某作茧自缚,最终锒铛入狱,向世人尤其是那些有类似想法的人敲响了警钟,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