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整治客车违规载货乱象,消除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公安部交管局“8?19”视频会精神和厅交管局工作要求,高速公路第四支队科学调整勤务和警力部署,认真开展查处客车违规载货统一行动。
首先是明确查处目标,严格依法处罚。该支队要求各大队对途径辖区公路客运车辆、长途班线客车等为重点整治查处目标。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例对公路客运车辆超过客车行李舱最大允许重量载货、客车捎运危险货物以及乘员舱违规载货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卸载转运,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其次是调整勤务安排,强化路面检查。行动期间,该支队始终保持至少三分之二警力在路面上,依托执法服务站、收费站、服务区,加大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车辆的管控查处,重点检查客车行李舱载货是否超过“行李质量标识”上注明的行李舱允许最大载重、是否装载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是否装载货物。同时加大路面巡逻管控,落实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是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整治效果。支队要求民警严格按照厅交管局《关于全省集中开展查处客车违规载货统一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自身执勤执法规范统一。对公路客运车辆超过客车行李舱最大允许重量载货、客车捎运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违规载货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卸载转运,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处理。并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务必配齐安全防护和执法装备,严格遵守执勤执法的安全防护规定,防止意外伤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