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动开展以来,树屏高速交警严格贯彻省厅交管局、高速公路第一支队的相关部署,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6月14日上午,按照勤务安排,树屏大队民警在兰州西收费站执勤。11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甘A***55的白色小型客车形迹可疑,遂对其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神色慌张,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该驾驶人承认自己没有驾驶证。经查询,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行为。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张某进行了询问,固定了相关证据,在交通违法综合应用平台及警务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平台中进行了录入,决定对张某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将涉案人员移交至永登县公安局,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于当日送交永登县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