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专项行动的成果,保持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高速公路常态化治理,切实保障高速公路畅通有序及人民财产不受侵害。根据省公安厅及高速第一支队安排部署,龙泉大队扎实开展“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大型货车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6月2日,龙泉大队执勤民警在永登收费广场执行勤务。16时许,执勤人员示意一辆宁E牌照重型半挂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此时的驾车人杨某很平静的递给执勤人员一本驾照后并没有将车停下而是继续将车开向收费站,细心的执勤人员虽然只是看了一眼驾车人,但还是感觉到驾驶证的照片与驾车人不相符,随即执勤人员追至收费站出口处,并对驾车人与驾驶证进行对比,发现该驾驶证并非驾车人杨某所有,而是其同车人杨某哥哥的证件。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杨某承认自己还未考取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大队民警随即向杨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对杨某无证驾驶的行为一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受案处理。最终,杨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其哥哥也因纵容杨某开车而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又讯)6月9日是端午节小长假第一天,当日上午龙泉大队执勤民警在连霍高速龙泉寺收费站执行完勤务返回途中,执勤车辆行驶至永登收费站附近时,执勤民警通过后视镜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缓慢行驶并慢慢停靠在执勤车辆后方应急车道内,执勤民警随即停车并上前询问该停靠车辆原由,当执勤民警向该车辆靠近时,车内驾驶员与副驾驶位置两名人员同时下车并相互交换位置。执勤民警当即要求两人出示驾驶证并询问停车原由,此时车内的两人因紧张吞吐不语,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驾驶人邱某出示了自己的驾驶证,而之前驾驶车辆的赵某却迟迟不肯出示。在沉默了一段时间后赵某主动承认自己驾驶证还在考取阶段目前没有驾驶证,民警将两人带至大队并通过监控卡口设备调取了该辆车所经过的监控图片,同时查询核实了赵某的身份信息,赵某也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大队对赵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交警提示:打算考取或正在考取驾驶证的朋友们,练习车辆应在专业场地练习,切勿私自驾车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