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兰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治行动安排,把查禁烟花爆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多策并举、全警动员,组织由市局治安部门牵头,各分县局、基层派出所配合,开展声势浩大的查禁烟花爆竹整治行动,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止和冬防安全做出了积极努力。期间,警方破获查获数量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首例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江某成为兰州市查禁非法储运销售烟花爆竹被刑拘的第一人。
严密部署 措施到位
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张克强支队长介绍:1月8日,市公安局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冬防期间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下发兰州市安委会《兰州市2016年春节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传达市局《关于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力做好冬防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吴新民副局长代表市局与各分县局、市局有关部门签订了烟花爆竹安全责任承诺书。 会后,各分、县局立即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与辖区各派出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真正包干到人,真正做到每个单位、每个民警责任明确,目标任务量化 。各基层单位结合“两化”和校园进行宣传,创新工作模式,制定奖惩制度,确定重点,多措谋划,力求突破,狠抓落实。
严格检查 巡防并举
整治工作开始后,市局治安管理支队抽调专人组成三个督导检查组分片包干,对城四区公安分局、52个派出所及其社会面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情况的安排部署、宣传教育、打击查禁、深度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支队长领导带领检查人员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和商铺、住宅及人群密集地,开展宣传和防范检查工作。据统计,春节期间,各检查组共对全市6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600余家城区集贸市场、街面商铺摊点进行了明察暗访,对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家予以依法取缔。与此同时,按照市局统一安排,在市局110指挥中心大厅专门设立视频监控值班平台,抽调专人全天候进行视频查控,对监控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知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置,有效杜绝了取得合法资质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违规行为。
与此同时,积极协调督察支队、交警支队、交通治安分局等多部门多警种协同作战,从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上进行有效管控,加强了进入城区主要道路及卡口派出所的执勤力量,加大对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密运输末端监督,强化全市卡口点联动管控机制。
破案打击 成效明显
春节期间,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充分履职尽责,广大民警放弃休息,连续作战,严查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地毯式检查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有关商铺,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超标、伪劣和违规产品流通销售。2月13日(大年初六),治安管理支队治安防控检查大队在检查零售网点时发现,有人在春节前后将大量黑作坊生产的违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至兰州,储存在皋兰县某仓库中,并批发至榆中县的多个销售网点进行零售。据此,治安管理支队立即抽调精干侦查力量,分成多个小组,在皋兰县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分别对皋兰县的相关仓库及和平镇销售点进行侦查排摸。2月17日,侦查人员在皋兰县431仓库7号、26号库房中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274件,涉案金额16.7万元。
犯罪嫌疑人江某于近日主动投案自首。该案也成为兰州市查禁烟花爆竹以来破获的查获数量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首例刑事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江某也成为全市查禁非法储运销售烟花爆竹被刑拘的第一人。同时,又根据该案线索顺线深挖,在榆中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再侦破一起刑事案件,查处5起治安案件,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08件,行政拘留2人,罚款20400元。
禁售禁放 不留死角
据统计,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2万余人次,动员社会力量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品10万余份。截止2月2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烟花爆竹违法案件105起,行政拘留15人,警告36人,查缴非法烟花爆竹3247件,对取得销售资格的零售店的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4起,取缔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4家。全市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灾害事故。
为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给兰州市造成的环境污染,更好地守护兰州的蓝天,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兰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将按照上级要求,严密部署、严格落实禁售禁燃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监管,不留死角,对无证经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反燃放时间非法燃放的行为将按照从严从重的原则坚决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