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窗抛物执法窘境咋解

时间:2016-01-21 08:12来源:大西北网-人民日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2012年10月,武汉市城管委联合市文明办、市交委、市交管局等单位,发布了《关于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对有效抓拍到车窗抛物行为的市民,每例奖励100元。日前,武汉市城管委取消了车窗抛物有奖举报活动。这项实行3年多的政策为何被取消?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

收到举报5000多件,处罚到位仅531件

去年6月30日,武汉市城管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对2年来市民举报的1532起未接受处罚的“车窗抛物”展开罚款集中追缴。其中,涉及武汉市本地车辆的有931起,外埠以及登记信息不全的车辆有601起。

在这次“集中追缴”过程中,武汉市城管委要求,对仍未接受处罚的车窗抛物车辆及车主,由车主户籍所在地的区城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缴罚款,追缴情况将纳入各城区大城管考核。同时,对部分外地车辆进行挂网曝光,车窗抛物有奖举报专班将根据追缴的情况,对剩下的车窗抛物举报案件集中启动司法程序追缴。

武汉市城管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截至2015年8月31日,共收到车窗抛物举报5366件,累计有3701人参与举报,目前已发放有效举报奖励4341件。“但处罚到位只有531件,其中主动接受处罚才221件,剩余310件为城管部门集中追缴到位”。

“有奖举报没有完全取得我们预期的效果,促使我们下决心取消。”武汉市城管委副主任朱建华说,实行有奖举报是希望吸引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但通过举报实际核查发现,奖励出现了集中在个别人员身上的情况,也就是有人专门抓拍、跟拍车窗抛物行为。”

“另一方面,城管部门也无法对车窗抛物的被举报者进行有效处罚。”朱建华坦言,为了催缴50元罚款,城管部门曾经采取过曝光、上门举牌等催缴手段,但成效并不显著。“我们用了一些吸引眼球的手段,主要目的就在于营造全社会监督车窗抛物的氛围,向公众传达政府整治不文明行为的决心。”

“其实,大部分违法车主都是私家车主,公车极少。”朱建华表示,该举措实施三年多来,全市车窗抛物行为大幅减少,困扰城市管理多年的随手乱扔的陋习得到遏制,文明出行已成为广大市民的良好习惯。“我们认为,有奖举报虽然起到了一些作用,但还不够。”

取消有奖举报也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之举

据记者了解,取消“有奖举报”措施,也是落实依法行政和权力清单之举。2015年上半年,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清理调整市级权力清单;武汉市城管委法制处在其上报市法制办的《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权力事项汇编》中表示,“按照《关于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开展的有奖举报车窗抛物活动,因无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被列为我委权力清单的取消事项。”武汉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说。

当年之所以实行这项举措,是因为车窗抛物不仅增加了清扫保洁成本,更威胁行人人身安全。“有奖举报,算是我们为整治车窗抛物和高空抛物的一种突破和创新,希望社会和舆论对城管部门多一些宽容和理解。”朱建华表示。

而对于取消有奖举报,也有武汉市民不理解。武昌区东湖景园社区居民李正贤认为,有奖举报能够调动百姓参与积极性,“希望以后能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发放荣誉证书等手段,激励更多人自觉监督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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