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在日前召开的2015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透露,“十三五”时期我国将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此来提升城市生态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拓展绿色发展空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明确提出“202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3%以上”的目标要求。
当前,创建森林城市应进行怎样的理念创新?如何让城乡居民都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创建森林城市,要靠什么来保障?
绿色发展:
提供公平普惠的生态产品
初冬的安徽宣城,天清气爽,水碧山青。放眼望去,从城中社区到偏远山村,从高速国道到河流田埂,处处是一片绿色海洋。这幅图景正是“森林宣城”的精彩演绎。目前,宣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82%。
宣城在建设森林城市上的探索,让我们看到了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富国、绿色惠民的成效。
“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时期必须牢固树立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为推动我国森林建设、加快林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也为深入开展关注森林活动指明了发展方向。”中国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主任王刚指出,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决战决胜阶段,森林城市建设要秉持绿色发展新理念,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发挥积极作用。
“这就需要我们创新发展理念,努力提供公平普惠的生态产品。”张建龙指出,要改变过去绿地的封闭管理模式,让百姓方便地进入森林、亲近森林、享受森林。
专家指出,当前,我国的城市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应努力做好三个转变:从注重视觉效果向视觉与生态功能兼顾的转变、从注重绿化建设用地面积的增加向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的转变、从集中在建成区的内部绿化美化向建立城乡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转变。
机制创新:
完善森林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当前,森林城市建设依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个别城市在绿化中盲目引进非本地树种、大力推广奇花异草以及纯林过多和管护过度等做法,违背了尊重自然、尊重科学的规律。
“这些造林绿化中的问题都要靠科学的理念和体制机制创新来化解。”张建龙指出,森林城市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
国家林业局城市森林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成指出,建设森林城市,要健全土地政策,加强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坚决守住城市生态红线;要增加生态用地面积,不断扩大城市绿色空间。
张建龙表示,在建设森林城市过程中,国家林业局将围绕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城市群发展,推动实施跨区域的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发挥现有林业重点工程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推动作用。
“森林城市建设中,还要着力完善森林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制度机制等,尽快出台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县级森林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贾治邦指出。
多元投入: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
土地不足、资金短缺、质量不高是森林城市建设面临的三大难题,特别是资金投入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森林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瓶颈。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的新探索正在进行:江西南昌采取财政投入、部门整合、群众自筹、市场运作、吸引民间资本等形式,建立多元化城市绿化投入体系;山东泰安则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及引入工商资本、吸引社会资金等举措,保障森林城市建设的资金来源。
国家林业局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正在创建森林城市的78个城市生态建设总投入达近700亿元,其中一半以上是社会资金。
“未来,要将森林城市建设纳入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项目,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也要创新社会资金进入机制;既要注重政府主导,也要强调全民共建共享。”张建龙指出。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