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地下钱庄”案揭秘:数千亿转移境外

时间:2015-11-20 08:36来源:大西北网-新华网 作者:方列 点击: 载入中...

虚设数十境外公司账户构架“洗钱通道”

——全国最大“地下钱庄”案揭秘

  大西北网讯   NRA账户(非居民账户)本是银行系统为了方便境外公司在境内业务结算而设立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大量虚假注册境外公司,将其作为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绿色通道”。

  经过长达一年多时间的调查,浙江金华市公安机关侦破全国范围内首例通过NRA账户(非居民账户)实施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地下钱庄”案件,也是迄今为止中国警方查获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截至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高达4100余亿元,打掉规模以上买卖外汇犯罪团伙8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0人,移送外管局行政处罚200余人。

  义乌商人香港注册几十家公司 数千亿人民币转移境外

  “义乌宇富物流公司”——看到这个名字,绝大多数人会认为这是一家开在浙江义乌市的公司。但事实上,这是义乌人赵某宜在香港先后注册的数十家空壳公司之一。

  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发现赵某宜利用上述数十家境外公司在国内开设的NRA账户跨境转移人民币超千亿元,涉及的境内外账户多达850余个,主要涉及北京、广东、宁夏、安徽、江西等地。9月16日,公安部经侦局、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该可疑交易线索交办给浙江省公安机关。

  “NRA账户是新生事物,国内居民并不常用,大多数办案民警对此也不熟悉,因此我们专门邀请外汇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和银行的金融专家,为办案民警解答外汇知识、协助分析资金流向。”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俞流江介绍。

  经过半个月的斗智斗勇,警方最终锁定了赵某宜公司35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并对依附在赵某宜团伙周围的施某飞、杨某翔等其他5个“地下钱庄”团伙进行了查证,逐步查清了这些团伙的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5日上午,在公安部、央行的统一部署下,银行部门对全国31个省、91家银行的3000余个涉案账户实施同步冻结,警方抓捕小组对事前确认的58名涉案嫌疑人实施抓捕,并缴获了大批银行卡、U盾、电脑等作案工具。“同时冻结这么多账户,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先例,但如果不能同时冻结,极有可能导致后续冻结的账户内资金被转移至境外,这将严重影响打击效果。”金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张辉说。

  “小收益”赢取“大利润”130余万次交易汇成“洗钱大潮”

  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协助下,警方调取了所有涉案账户的交易记录。130余万次交易是个什么概念?——“如果我们将所有的130余万次银行交易记录全部打印出来,要耗费35000张纸,堆起来有3米高。”张辉说,由于案情复杂、工作量大,金华警方专门从兰溪市公安局抽调了80多名民警参与后续案情审讯和调查。通过近一年时间对这130余万次交易的梳理,一个庞大的非法兑换外币网络逐步清晰地显现出来。

  警方调查发现,赵某宜等人的主要作案手法是利用NRA账户的漏洞以及境外购汇没有限制的特点,将人民币通过NRA账户跨境转移,在香港汇丰等银行结汇后打给买家提供的账户。为了实现通过NRA账户转账的目的,赵某宜等人还在香港注册了数十家空壳公司,专门雇人伪造虚假的交易合同,利用银行管理审核不严的漏洞,将大笔人民币跨境转移。

  “他们通常会在每周五的下午将数千万的资金刷入指定的POS机账户,再在下个礼拜一的上午将资金刷出,以此进行外汇买卖。”办案民警介绍。

  “因为现在银行对外汇的监管严格,所以有很多人为了兑换方便,就来找我们。我们的生意信用度很高,我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调集几个亿的资金。”涉案团伙之一的头目杨某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的同行到银行大堂招揽生意,有的甚至还开设了VIP包厢从事兑换业务,生意十分红火!每次为客户兑换外币,收取的费用大概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

  从表面上看,这个费率并不算高,可是由于资金流动量大,这样的“小收益”却为犯罪团伙带来了巨额利润。警方根据从杨某翔团伙电脑中提取到的电子会计账,对该团伙每天通过交易美金和港元所得的利润进行了计算:2014年1月至10月该团伙日常收益在5万以上,最多的一天竟达153万元!短短10个月内,就赚了2072万!而这仅仅是依附在赵某宜团伙下的一个洗钱团伙的非法收益。

  “地下钱庄”造成重大损失 上下游犯罪更待深挖

  今年4月以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第二次集中破案行动已顺利结束,破获170余起重大地下钱庄、洗钱案件,捣毁地下钱庄窝点3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涉案金额达数千余亿元。

  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介绍,地下钱庄不但成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犯罪活动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使大量经济损失难以追回,而且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转移渠道,严重威胁国家安全。有的还被贪污腐败分子利用,成为向境外转移赃款的“帮凶”。一些地下钱庄被利用跨境转移资金,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极易扰乱国内金融秩序,危及金融安全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除了被犯罪团伙作为转移赃款和洗钱的工具外,地下钱庄的非法外汇交易还被不法分子作为进行各类新型犯罪的手段。”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在侦办赵某宜案件过程中,专案组从资金流入手循线追踪,深挖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政府奖励等多起隐藏在非法买卖外汇背后的下游犯罪。”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认为,要从根本上打击和防范地下钱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账户开立、现金存取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反洗钱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和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工商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司注册的审核,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注册无真实业务的公司进行地下钱庄活动;海关部门要加强对出入境携带大额现金人员的检查等。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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