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今年6月30日15时,家住高台县城关镇的赵某某向高台县公安局报案称:其于30日凌晨,醉酒后被两名骑一辆摩托车的蒙面男子劫持至一农田附近后殴打,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赵某某为自保,将银行卡密码告诉对方,对方先后从其3张银行卡上取款18500元,并将其随身携带的500余元现金劫走。
接到报警后,高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出警调查,发现被害人银行卡内现金被从该县工商银行大十字自动柜员机取走,遂调取该柜员机取款录像,但犯罪嫌疑人极其狡猾,取款时蒙面并戴手套,加之是深夜取款,录像模糊,根本无法辨识犯罪嫌疑人亦不能提取犯罪嫌疑人指纹、DNA等生物信息。
侦查人员遂调取周边视频,并根据条件及时对视频进一步追踪,同时迅速将所有视频资料进行分析研判。经过大量视频追踪,侦查员运用视频监控获取了被害人被劫持后的准确路线,及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由于夜晚各路口视频监控拍摄不清晰,无法辨认出车辆特征及犯罪嫌疑人相貌,但侦查员没有放弃,而是以发现的嫌疑车辆大概轮廓为切入点,对县内各卡口抓拍视频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一辆无牌号“船型”摩托车与嫌疑车辆特征相符。
发现嫌疑车辆后,侦查人员对全县大小30余处摩托车销售及维修门店逐一摸排走访。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摸排,终于获取了有价值的线索:一摩托车维修业主反映其于5月左右曾组装过几辆网购的该类摩托车,但摩托车主均不认识且未作登记。侦查员结合近期开展的免费办理农用车、摩托车入户专项活动,认为该摩托车应当在近期办理过挂牌入户手续,遂从高台县交警大队近期办理的摩托车入户手续中逐一排查比对,终于发现县内某个体业主陈某名下的一辆摩托车与嫌疑车辆特征相符。
锁定嫌疑车辆后,专案组决定对该车进行进一步调查,以车找人。但通过进一步的摸排,陈某又被排除嫌疑。为不惊动犯罪嫌疑人,侦查员围绕陈某交往关系进一步获取了曹某某曾借用陈某摩托车的信息,但侦查员获取的犯罪嫌疑人取款视频资料体态特征与曹某某根本不符。侦查员见疑不放,利用情报信息对曹某某进行深入研判,遂发现与曹某某同宿的舒某某曾因抢劫被判处过徒刑。经进一步研判,发现舒某某与取款的犯罪嫌疑人体态特征比较吻合,舒某某、曹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由于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曾有前科,反侦查意识极强,就在侦查人员准备收网之际,他突然外逃并切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销声匿迹。犯罪嫌疑人一天不到案,就会危害社会一天。刑侦大队领导带领侦查员先后数次奔赴张掖、酒泉、嘉峪关等地进行追捕,行程上千公里,但均无功而返。
就在抓捕陷入绝境之际,突然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曹某某因外逃期间赃款被挥霍殆尽,已秘密潜入本地欲筹款后外逃。10月27日18时许,刑侦民警迅速出击,在高台县合黎镇将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曹某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曹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高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