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民宿、农家乐也将纳入政府会务采购范围了。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旅游条例》。新《条例》将于2016年6月1日实施。
《条例》明确鼓励全省各地发展农家乐和民宿,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交通、食宿、会务等活动和工会组织的职工疗养休养活动,可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
据了解,多数民宿、农家乐通常在双休日工作繁忙,而在周一至周五期间生意不多。对于“将民宿、农家乐纳入政府会务采购范围”的决定,许多农家乐店主表示欢迎。
旅游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条例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调结构、扩就业、增收入、优环境、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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