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13日通报称,根据该院指定管辖,日前,莆田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原泉州南安市委书记黄南康(正处级)提起公诉。
通报称,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黄南康(男,52岁)在担任泉州市经济委员会技改引进科科长、南安市副市长、南安市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南安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石狮市委副书记、石狮市代市长、石狮市市长、南安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请托人在人事任免、企业改制、征地搬迁、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南安是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晋江中游,是著名侨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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