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用药安全。近日,西路食药所从“五个”方面,对辖区内高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内及周边的餐饮店、食品经营户、食品摊贩、校外托护点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
规范食品经营主体。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等违法行为,对1家无证经营、1家许可证过期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罚没款共计1.5万余元;规范食品从业人员。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对未持有健康证明的2家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要求食品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做到食品来源渠道正规,手续齐全,对2家台账记录不全、索证索票不全,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并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规范食品经营环境。对食品经营门店不固定、餐饮店占道经营,店外堆放食品和摆放桌椅,食品经营基础设施、防尘防蝇设施不齐全,食品摆放混乱,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进行了整治;规范摊贩经营行为。针对西路学校周边摊贩多,积极与街道沟通协调,与西路执法中队、工商所、安监站进行了联合执法,重点对长新路、长风市场、刘家堡夜市等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对校园周边的食品流动摊贩进行了清理取缔,对53个办理了健康证明、具备“三防”措施的食品摊贩,进行了备案登记、发放了食品摊贩登记卡、纳入了食品安全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