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委双联办、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落实双联干部轮流驻村时间累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明确提出,从2015年6月8日起,凡双联干部在3年内驻村累计时间达到160天以上的,由本人填写《甘肃省双联干部驻村累计时间登记表》,依次各级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把关上报后,将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时基层工作经历的依据。
据要求,各双联单位每年初要制定本单位干部轮流驻村计划,明确驻村次数、时间和工作任务,并对具体驻村情况记录在案;对没有基层工作经历或拟提拔的干部,可采取适当集中、延长驻村时间等方式,优先安排到联系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各级双联单位要建立干部轮流驻村工作台账,对每名双联干部每次到村时间、离村时间、驻村天数及工作情况在工作台账中详实记录。各双联单位每季度、年终对双联干部驻村次数、时间汇总上报所在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汇总后报县(市区)委双联办、组织部备案。
为充分调动双联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在驻村时间审核程序方面,《办法》规定,从2015年6月8日起,凡双联干部在3年内驻村累计时间达到160天以上的,由本人填写《甘肃省双联干部驻村累计时间登记表》,依次由双联干部所在单位、所联系村党组织、联系村所在乡(镇)党委根据工作台账记录、轮流驻村工作计划安排和实际驻村次数天数严格审核把关,确认次数天数属实的签字盖章后报所在县(市区)委双联办、组织部。县(市区)委双联办、组织部根据双联干部轮流驻村时间备案情况和平时督查情况再次审核,确认后加盖县(市区)委双联办、组织部公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同级双联办和组织部门,同时报送双联干部所在单位备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时基层工作经历的依据。《办法》适用于参与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各级双联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