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非法存储1.2吨甲醇
永登警方及时查处
大西北网讯 近日,永登县公安局红城派出所按照县局统一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和“10+1”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切实杜绝和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辖区平安稳定。8月18日,该派出所及时查处了一村名非法存储的1.2吨甲醇。
据了解,红城派出所在专项行动中向各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依据法定职责,立即对辖区内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厂房、仓库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部位、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零容忍”,确保排查向质量延伸、整治向效果延伸、执法向规范延伸。
8月18日,派出所民警在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辖区野泉村41岁的村民陈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未经任何相关部门许可下,其经营的“欣悦”超市库房内储存10桶(每桶20公斤)甲醇、其家中存储50桶(每桶20公斤)甲醇,总计存储1.2吨。派出所民警立即固定证据,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并将该起非法经营甲醇案件移交县局治安管理大队处理。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