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供热计量是国家园林城市验收的否决项指标,为确保兰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供热计量收费任务全面完成,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兰州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方案》(简称《方案》),以确保2007年10月后竣工的民用建筑和经节能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安装合格的计量装置,同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依据要求,近郊四区已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1220万㎡住宅建筑要无条件实行计量收费。《方案》要求,新建项目的供热计量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和兰州市技术要求,要从设计方案核准、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发放、施工监督、工程验收备案、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严格把关,执行国家规范标准。要依法落实供热单位的选表、安装权,确保新建建筑达到供热计量收费条件。《方案》指出,要严格国家规范标准和政策规定,凡不按规范标准和兰州市技术要求设计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的项目,一律不得办理各类手续和证书、不得供气供水供热,凡未落实供热单位选表安装权的工程不得验收备案。既有建筑节能计量改造项目同时不得拨付财政奖励补贴资金。对拒不整改的建设开发单位要依法处罚,通过媒体曝光,停止办理一切工程建设审批验收手续,各建设审批验收部门要建议发证机关依法降低或吊销资质证书。不执行“两部制”热价政策的,除物价部门依法查处、四区停止拨付天然气补贴资金外,同时停止办理工程建设审批验收方面的手续。兰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力度,对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供热计量收费工作或把关不严,导致供热计量工程不达标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