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勿向私人账户汇款

时间:2015-08-11 17:0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网络购物具有便宜、便捷等好处,但一些犯罪分子却通过电子商务网站或仿冒其他电子商务官方网站,利用虚假信息注册用户账号,发布虚假商品销售信息吸引网上消费者。在网络购物陷阱中,出售低价虚假商品的形式更为常见,对此,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勿向私人账户打款。
 
  网购时有些不法商家提供银行卡号或者虚假支付平台,要求购买者以预付货款、保证金、手续费或邮寄费等方式收取消费者的汇款后,不法商家会以网络堵塞、支付超时、未完成支付等借口,骗取消费者的汇款。其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是出售低价虚假商品。如在网上发布二手车、机票、火车票、电子产品、奶粉、食品等低价虚假商品信息,价格通常比常规价格低一半。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时,不要轻信低价商品;网上购物需使用获得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切不可将货款汇入私人账户;如不使用《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应该见到货物后再当面付款。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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