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5家法院试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陕西省华阴市105名经市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4日面向国旗和国徽庄严宣誓。包括华阴市法院在内,陕西共有1个中级法院、4个基层法院承担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今后试点法院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选民或常住居民,均有可能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
华阴市人民法院院长童建军介绍,本次改革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从年满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要求从一般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高中以上,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不受学历限制。与以往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选任不同,华阴市这次任命是从全市符合选任条件的11.3万名选民中“随机抽选”,并现场征求被抽取人意见而产生。
据了解,今年4月起,全国10个省份50个法院被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中级法院、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华阴市法院、岐山县法院承担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谭晓峰介绍,此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为期两年,目前各试点单位均已积极筹备,逐步推进相关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重点将对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职权、退出与惩戒机制和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