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金崖镇人民政府联合县委督查室,组织县工商、国土、交通、安监、环保、公安、执法、交警、运管、路政及榆中管理段、兰州城关路政所等部门,对巴石沟采石场各整治企业开展验收工作。
据了解,为贯彻全县安全生产和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精神,落实县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近一阶段,榆中各相关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委督查室监督指导下,对巴石沟采石场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各采石场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效。整改初期,各企业承诺,将在企业生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环保设施,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减少“三废”的排放,并且加大对“三废”的处理工作。以“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坚决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依法、诚信、规范经营。并保证企业每年从经营利润中提取必要公益基金,用于生产场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加大对运输车辆的整治力度,做到合法合规,同时,加大对违规车辆、违规生产等的处罚力度。
此次验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各企业是否同意按照“谁破坏、谁维修”的原则承担维修责任,是否按照会议要求缴纳道路维修费用,是否告知运输车辆并严格执行不超速、不超载、不超高运行,是否让已私自改装的货车上路,有无私自改装货车马槽,运输车辆是否密闭车厢缝隙,运输车辆是否用篷布遮盖严实,是否建立门卫告知制度(车辆遮盖、限速限高及不带泥土),是否对排气管没改善就出厂,是否告知运输车辆在沟口至小城镇段限速慢行、文明驾驶。由各整治企业分别向牵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本组单位按照验收事项实地验收评估整改情况。采石、碎石厂验收通过的由各单位签写验收通过同意恢复生产,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金崖镇政府统一汇总后,报县整治工作组集体会议研究,整治办公室向县农电局出具同意供电意见书安排供电;对未通过验收的,验收组当场向该企业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限,准备复验,复验仍未通过的将采取长期停产处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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