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在华确立唯一国家执行机构 对华援助额已达11亿美元
全球环境基金(GEF)23日在北京与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签署谅解备忘录,批准其成为GEF全球第16家项目执行机构,这是中国也是亚洲地区首个且唯一一家获得该资质的机构,将负责开发、执行、监管GEF的对华赠款项目。
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作为致力于全球环境治理的专门机构及当前唯一一个服务于多个环境国际公约的资金机制运行实体,GEF与中国开展了大量的合作项目,这些合作项目加强了中国履行国际环境公约的能力,引进了一批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机制,提高了公众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为推动中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财政部国际财经合作司副司长程智军介绍,过去20多年来,中国以创始成员国、捐资国和受援国的身份,积极参加、支持GEF的发展,并与GEF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截至目前,GEF总共支持了143个中国国别项目,涉及11亿美元赠款,GEF还支持中国参与了44个区域和全球项目。
同时,中国也积极支持GEF发展。2014年,中国政府向GEF第六次增资捐款2000万美元,比上期增长33%,在发展中国家捐资国中继续名列第一。
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主任陈亮表示,作为GEF国家执行机构,该中心将充分利用其广阔的环保对外合作平台,结合对本国国情的了解、与各利益相关方联系密切等自身优势,吸收、引进先进理念,进一步吸引更多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及私营部门参与GEF项目,促进GEF国家主导原则的加强,促进GEF重点支持方向与中国国家优先工作的结合,推动实现中国环境保护目标与GEF2020战略的双赢。
据了解,GEF成立于1991年,其宗旨是与国际机构、社会团体及私营部门合作,协力解决环境问题,至今已确立了18家项目执行机构,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均为其环境基金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