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高速一支队柳沟河大队民警在G22青兰高速兰州东收费站对由东向西行驶的豫EC88XX(冀DHF8X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崔某持有挂车的行驶证涉嫌伪造,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查询。经查询,确定为伪造行驶证。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崔某说出了原委:这辆平板半挂车的原行驶证遗留在广州了,于是车老板又办了个假的行驶证,一直使用至今。经过民警不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驾驶员崔某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使用伪造证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最终,大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九十六条第一款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员崔某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罚款4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