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互补,大病保险覆盖全省城乡居民。
《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建立起市场体系较为完备、产品形态较为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实现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互补,大病保险覆盖全省城乡居民,商业健康保险投保人数大幅增加、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运行机制更加顺畅的目标,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了完成这些目标,我省将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以及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长期护理等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将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医疗意外等风险事故纳入保险责任,扩大医疗责任保险覆盖面,到今年年底,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公立医院。
《意见》提出,我省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引导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健康养老产品,实现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保障与服务的有机结合。鼓励各市州政府为残疾人、老年人、城乡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开设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和心智障碍者家庭财产信托等商业保险。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成为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同时,严肃查处销售误导、非理性竞争等行为,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加大对泄露参保人员隐私、基金数据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取消经办资格;涉嫌犯罪、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